监督索引号53092100130800000
凤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凤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凤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第三部分 凤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凤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预算公开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和政策,促进我县各民族共同发展、共同繁荣,确保民族团结、宗教平稳和社会稳定。
2、加强对党的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方针政策,民族宗教现实情况的综合调查研究和宣传教育工作。
3、指导、监督、检查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贯彻《国务院关于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云南省民族乡工作条例》、《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等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况。
4、协调办理有关发展各民族间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事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局内设宣传监督检查股、民族股、宗教股、凤庆县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指导工作委员会办公室4个股室,核定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1人,实际现有干部职工7人(其中局长1人、副局长2人、四级调研员2人、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人)。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参与制定和组织实施有关民族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好民族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工作。
2、调查民族乡和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的经济发展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民族地区发展经济的途径。调查分析论证积累一些有关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可行性项目,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提供决策服务。
3、会同有关部门分配和管理少数民族及民族地区的专项贷款和各项扶持资金。
4、会同有关部门协助各乡(镇)大力发展民族贫困地区的经济建设。推进和协调经济发达地区与民族贫困地区的对口支援、做好贫困乡、村的扶贫开发工作。加大为少数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群众引进项目、资金、人才、技术的力度。
5、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措施、抓好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文化、科技、教育、卫生、体育、计划生育等各项工作。管理全县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知道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编辑和出版工作。管理好挂靠我局的民族理论研究学会,认真开展好民族宗教理论的研究。
6、抓好民族识别和少数民族成分的鉴定工作。
7、广泛联系民族干部,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选拔、培养和使用工作。
8、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开展正常的宗教教务活动。
9、引导宗教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活动,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活动;打击、取缔邪教和非法传教组织。防范和依法打击民族分裂主义分子和宗教极端主义分子煽动闹事及各种破坏活动和恐怖暴力活动。防范和依法打击邪教、非法传教及乱建庙宇等封建迷信活动。
10、依法管理各宗教团体、宗教场所。对各宗教协会、管理组织和宗教界人士进行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的四维护教育,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
11、指导和帮助各宗教团体在宪法和法律、法规以及党和政府对宗教政策规定的范围内按照各教特点开展工作。帮助宗教团体培养教育宗教教职人员。审核、审批、办理宗教团体需由行政机关协助处理的各项宗教事宜。
12、搞好民族宗教方面的来信来访工作,接受和处理各民族人民,宗教界人士对民族宗教事务的意见和建议;承办和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行署民族宗教事务局安排和交办的其他任务。
13、组织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人士参观考察学习。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无;定额补助单位无;自收自支单位无。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无;事业单位无。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 5人,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编制1人。在职实有7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7人,财政差额补助无,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无。
离退休人员 6人,其中: 离休无,退休 6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210.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10.73万元,政府性基金无,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无,事业收入无,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无,上级补助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无。
与上年对比减少19.5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工资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210.7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10.73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0.73万元(本级财力210.73万元,专项收入无,执法办案补助无,收费成本补偿无,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无,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无。
与上年对比减少19.5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减。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210.7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10.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1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9.1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工资减少;项目支出82.6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4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民宗项目资金直接由财政拨入乡镇账户。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201(类)-23(款)”民族事务支出128.10万元。主要用于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99.13万元,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支出2.73万元,“208(类)-05(款)”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0.41万元,主要用于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0(类)-11(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10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配套个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21(类)-02(款)”住房改革支出8.77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配套个人住房公积金;部门项目支出民族工作专项支出82.62万元。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与上级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1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凤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29万元,较上年减少0.71万元,下降31%,主要原因是严控三公经费制度,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凤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无,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无,无因公出国(境)。
(二)公务接待费
凤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29万元,较上年减少0.71万元,下降31%,主要原因是严控三公经费不能超标,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次,共计接待1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凤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万元。其中: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与上年一致。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用于保障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2.62万元,如民族机动金15万元与上年一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3万元与上年一致;文昌阁管理经费9万元,宗教团体工作经费3万元与去年相比减少0.6万元,宗教团体负责人生活补助4.32万元,宗教场所负责人生活补助10.32万元,宗教教职人员城乡养老保险补助1.71万元, 增加宗教工作一网两清单工作经费及网格员生活补助6.92万元,文昌阁管护人员补助29.35万元。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经济科目】
经济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功能科目】
功能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财政拨款收入】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其他收入】
其他收入:是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收支预算。
【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结余结转】
结余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地方财政有结余结转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超收中大部分用于补助地方,因超收数额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预计,且其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有一部分要在年底时才能下达,造成地方财政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二是地方财政超收中有一部分资金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三是资金已下达,因涉及政府采购等原因暂时无法拨付的资金,形成结余结转。
【年初结转结余】
年初结转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结余】
年末结转结余: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预算绩效管理】
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地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预算绩效管理的表现形式是四个环节紧密相连,即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监控、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运用的有机统一,一环扣一环,形成封闭运行的预算管理闭环。
【转移支付】
是指货币资金、商品、服务或金融资产的所有权由一方向另一方的无偿转移。转移的对象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实物。财政转移支付主要是指财政资源(资金)在各级政府间的无偿转移,包括横向转移和纵向转移。财政转移支付通常可以分为无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一般性转移支付)和有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专项转移支付)两种。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与上年对比减少,主要原因分析严格按照国家办公运行规定,合理减少办公开支。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凤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县级民族机动金、宗教工作经费专项资金
二、立项依据
凤发【2016】9号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宗工作的实施
三、项目实施单位
凤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该项目的实施有效改善我县少数民族聚居去的团结稳定和发展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加大金融和财政支持力度。进一步完善民族地区县域金融服务体系,加大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力度,深入推进以林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住房财产权“三权三证”抵押融资为重点的农村金融产品创新,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民族地区的信贷投入。进一步完善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增长机制,逐步提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在财政支出中的比重,重点投向改善民生领域。
五、项目实施内容
县级民族机动金主要用于民族乡镇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方面的重大活动和特殊困难经费补助;开展的民族地区慰问补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工作中特殊活动的开展和重大特殊问题研究的经费补助;处理有关影响民族关系和民族团结方面的重大突发事件和特殊问题的经费补助;开展民族文化交流活动经费补助;改善少数民族基本生活条件和民族地区民生工程经费补助。
六、资金安排情况
本级财力补助15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本年度实施完成。
八、项目实施成效
把加大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重点。力争民族乡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幅总体达到全县平均水平。大力推进民族地区美丽家园建设,进一步加强交通、水利、能源、通信、环境保护、生态建设、基本农田地、农村基础设施、农村危旧房改造、地震安居工程、地质灾害防治、城镇基础设施等建设。切实改善民族地区通畅、通达条件,解决群众出行难问题;切实加快民族地区农村危房改造,提高补助标准,解决群众住有所居、住有所安的问题;切实加强民族地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解决群众安全饮水问题;支持民族地区编制实施城乡建设规划,大力推进民族地区城乡一体化发展,推进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建设。
监督索引号530921001308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