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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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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20-21093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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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09-18
凤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部门决算
作者:民宗局 浏览次数:11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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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沧市凤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凤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凤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和政策,促进我县各民族共同发展、共同繁荣,确保民族团结、宗教平稳和社会稳定。

  2、加强对党的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方针政策,民族宗教现实情况的综合调查研究和宣传教育工作。

  3、指导、监督、检查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贯彻《国务院关于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云南省民族乡工作条例》、《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等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况。

  4、协调办理有关发展各民族间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事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 一>少数民族工作

  2020年凤庆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贯穿于民族工作的始终,坚持县委书记抓统筹、分管统战工作的县委副书记和分管民族宗教工作的副县长抓监督、抓审核、抓协调,民宗局局长抓落实,各办局、各乡镇协同配合的工作开展机制,在民生持续改善、发展动力增强、民族教育促进、民族文化繁荣、民族和谐创建、民族事务治理等6个方面有条不紊地推进我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工作。

  1、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创建工作不断推进。在民族团结示范点创建工作中,我们按照村民代表提议、乡镇审议、县级评审的办法由下到上进行了申报,由上到下进行管理,共实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项目1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8个,项目投入专项资金937万元。

  2、有效利用民族宗教专项资金解决少数民族聚居村特殊困难问题。我们在重点保障民族团结示范点创建项目资金的同时,针对少数民族聚居村特殊困难和脱贫攻坚补短板情况,给予资金项目支持,共计投入资金432万元,实施村组道路硬化、修缮项目8个,投入专项资金160万元;太阳能路灯建设项目1个,投入专项资金30万元;民族文化展览室建设项目1个,项目总投资15万元;产业烟水建设项目1个,投入专项资金20万元;卫生厕所建设项目2个,投入专项资金20万元;发展中草药和水果种植项目6个,投入专项资金69万元;修缮产业路项目3个,投入专项资金118万元。

  3、强化民族团结教育,营造和谐的社会氛围。一是制定《凤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开展民族聚居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有序开展民族聚居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二是按照《凤庆县民族团结进步“6+n”创建活动巩固提升工作方案》不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三是利用民族宗教节日开展宣传教育,如在火把节(我县民族团结周)、圣纪节等开展丰富多彩的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四是完成省民族宗教委购买服务的人口较少民族意外伤害保险,对人口较少民族聚居村的6个行政村进行补助11.7万元,使人口较少民族—布朗族聚居村村民在意外发生时能得到一定的扶持和帮助。五是利用民族团结教育进课堂、进校园文化建设等活动开展,发挥“小手拉大手”的作用,推进了民族团结进千家万户。通过深入细致的工作,民族团结进步得到了增强,2020年度全县无一例因民族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

  4、全心全意做好少数民族群众服务工作。根据要求,民宗局针对涉及的权力责任清单经梳理,本部门行政职权共计7 类,共计38项;其中涉及行政许可3项,行政处罚 21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检查1项,行政确认1项,其他行政职权9项,政府内部审批事项2项。全部网上公开印发了办事指南,明确专人进行负责,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工作管理规范,严格按照程序执行,方便了办事群众。积极配合县教育局组织好临沧市一中、临沧市民族中学高中少数民族生的录取工作。

  < 二>宗教工作

  1、多形式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活动。我们通过各种形式开展爱国主义和宗教法规的宣传,以新的《宗教事务条例》为核心内容,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民族宗教法律法规、科普、扫黑除恶等宣传;在宗教场所持续开展了国旗和党的政策法规法制宣传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展览“五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

  2.认真贯彻落实省委6.15专题会议精神。省委“6.15”专题会议召开后,县财政每年每个宗教团体安排工作经费。每年每个宗教协会会长每人每月给予生活补助300元,副会长、秘书长每人每月补助200元。安排所有教职人员养老保险补助。每年给予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每人每月享受200元生活补助。

  3、认真贯彻落实县处级领导联系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制度。所有宗教活动场所均有县处级领导挂钩联系,定期不定期深入宗教活动场所,做好宗教活动场所安全、信息收集等工作,积极深入宗教活动场所走访、看望、慰问宗教界代表人士,到宗教活动场所座谈、调研,俯下身子与宗教界代表人士真心实意交朋友,与他们交心谈心,积极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引导他们自觉维护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为建设开放富裕文明幸福新凤庆作贡献。

  4、扎实开展“一网两单”工作。按照《中共凤庆县委办公室、凤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庆县推进宗教工作“一网两清单”实施方案的通知》(凤办发〔2018〕90 号)要求,对我县宗教工作进行网格化体系管理、建立分析研判处置机制、建立宗教工作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交办落实机制、建立反馈报告机制、建立严格督办落实制度五项重点任务,形成了制度保障、运行规范、制约有效的责任到部门、到人的清单制销号制落实工作落实体系。结合县处级领导联系挂钩宗教活动场所的相关制度要求,县财政对宗教网格员以1200元/人/年的工作性补助标准列入财政预算。

  5、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严格落实五进,进一步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财务管理,宗教活动场所均已实现会计出纳分设。加强对接受境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管理,实行民主理财,开设了对公账户,强化监督,坚决纠正违反财务制度的行为;积极做好基督教家庭聚会、私自召集教徒聚会等不符合法规政策的私设聚会点防范工作;积极开展宗教慈善周活动;开展佛道教商业化治理、基督教私设聚会点整治、伊斯兰教规范化治理等一系列工作,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走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

  6、扛实责任,切实落实农村宗教工作治理责任。严格按照《凤庆县抓党建促农村宗教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积极配合县乡村党组织“三级书记”,按照“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督促落实好凤庆县乡村干部宗教工作责任清单和凤庆县乡村干部宗教负面清单,推进农村宗教事务规范化管理,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陈规陋习,制止各种封建迷信活动,共同营造健康、文明、和谐的社会风气。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凤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局内设4个股室,分别是宣传监督检查股、民族股、宗教股、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指导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凤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362.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4.93万元,占总收入的95.0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7.85万元,占总收入的4.92%。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312.2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与上年对比其他收入增加17.8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市级拨入项目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凤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19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7.15万元,占总支出的12.3%;项目支出1,048.75万元,占总支出的87.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526.3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支付以前年度的项目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凤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7.1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4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人员经费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6.21万元,占基本支出85.7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0.9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2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凤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48.7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35.77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支付以前年度的项目资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民族工作专项82.19万元、其他民族事务支出21.70万元、宗教事务支出1.80万元、农林水支出894.90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48.1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87.3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29%。与上年对比增加535.77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支付以前年度的项目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62.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12%。主要用于人员福利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和项目支出;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6%。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7.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89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37%。主要用于项目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5%。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保障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30万元,支出决算为2.38万元,完成预算的1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2万元,完成预算的11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9万元,完成预算的63%。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年限久维修费增加。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0.17万元,增长7.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2万元,增长9.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3万元,下降-13.15%。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年限久维修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万元,占92.24%;公务接待费支出0.19万元,占7.7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今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1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1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民族宗教事务局执行公务活动发生的公务接待餐费、住宿费等。

  本年度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用,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3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29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困难使公用经费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临沧市凤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资产总额481.6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69.29万元,固定资产12.3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没有变化,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481.61

469.29

0

0

12.32

0

0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净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2020年我单位项目绩效自评金额1048.75万元,共2个项目,覆盖率为100%。财政拨付项目经费1048.75万元,支出1048.75万元,支出率100% 。

  (一)项目绩效目标情况: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做好预算编排、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抓手,以改进预算管理为目的,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将绩效目标与工作职责紧密衔接,对项目全过程跟踪问效,掌握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纯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防止项目运行与预算偏离。三是严格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对项目进行考评。四是充分运用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年初项目预算合理安排项目实施,确保2020年度预算项目资金落实到位,为下年度的项目计划制定提供依据。一是项目立项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项目按年度工作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计划,完成比较及时。二是项目顺利实施,与工作目标任务相符,保证了年初部门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在以文辅政、服务改革等方面精准发力,各项工作推进有序、落实有力、行动有效。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年初预算,及时合理使用财政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绩效评价,落实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综合评价为优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0年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收支、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和财政专户收支。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100130801111

附件:凤庆县民宗局2020年决算公开表2021091809042401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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