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财办〔2018〕24号)、《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8〕1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开办〔2018〕10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提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贫困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2019年第五批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市级统筹部分)250万元分配情况公开如下:
1.统筹安排凤庆县支持烤烟产业发展项目资金247.5万元;
2.提取项目管理费2.5万元。
公示期为10天,即:2019年9月4日至9月14日,如有异议,请与县扶贫办办公室联系。
联 系 人: 李德军、杨军景
联系电话:0883-4212275
监督电话: 12317
凤庆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9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