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2100147201000
凤庆县投资促进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在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统筹全县招商引资工作,起草招商引资相关政策、综合性文件、外出考察方案、总结、报告等。负责全县招商引资工作年度计划、任务分配、年终考核等工作。负责招商引资统计报表、工作动态、基本资料的收集、报送。负责招商引资项目宣传推介、协调服务等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投资促进局的指导帮助下,我县紧紧围绕年度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始终坚持高位推动、实行目标量化、责任分解、考核问效、全员招商,不断深化认识、创新招商方式、突出招商重点、优化投资环境、狠抓责任落实,招商引资工作难中求进、量质并重、成效明显,助推县域经济跨越发展。年末,全县共实施招商引资项目197个(结转续建项目81个,新签约项目116个),协议总投资411.9亿元,完成实际到位资金192.6亿元,同比增28亿元,增17.08%,完成目标任务189亿元的101.9%,(其中省外到位资金157亿元,同比增24.56亿元,增18.55%,完成目标任务152亿元的103.29%。),圆满完成了招商引资年度目标任务。完成目标总量在全市排名第一。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凤庆县投资促进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凤庆县投资促进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凤庆县投资促进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凤庆县投资促进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170.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0.6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较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205.52万元减少34.8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凤庆县投资促进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16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9.75万元,占总支出的77%;项目支出38.75万元,占总支出的2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较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205.52万元减少37.0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经费和项目支出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凤庆县投资促进局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8.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8%,主要原因减少人员经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4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5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凤庆县投资促进局事业单位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8.75万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同期减少3.2%,,主要原因是招商引资活动经费节约。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凤庆县投资促进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8.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较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205.52万元减少37.02万元,主要原因是调减人员经费和项目活动经费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8.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06%。主要用于人员福利支出、日常公用支出、项目支出;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凤庆县投资促进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9.4万元,完成预算的47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2万元,完成预算的26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2万元,完成预算的21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运行费和接待费增加。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11.19万元,下降54.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54万元,下降51.5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65万元,下降57.36%。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开展脱贫攻坚下乡次数减少,公务用车耗油和维护费减少;招商引资着力实施小范围精准招商,一些大型招商推介活动减少;公务接待经费厉行节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2万元,占55.32%;公务接待费支出4.2万元,占44.6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脱贫攻坚、招商引资项目考察、接送机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7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招商引资项目投资考察洽谈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凤庆县投资促进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凤庆县投资促进局资产总额26.0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03万元,固定资产15.0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3.8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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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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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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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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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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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26.04 |
11.03 |
15.01 |
0 |
15.01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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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单位未发生需着重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92100147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