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索引号
zjj22/2022-00013
发布机构
县住建局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2-09-19
临沧市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作者:住建局 浏览次数:214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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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8〕46号)、《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庆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临办字〔2019〕7号)、《凤庆县深化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凤庆县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凤机改发〔2019〕1号)精神,我局主要职责如下:

(1)承担城乡建设管理、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和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的责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省、市、县决策部署。研究拟定城乡建设管理、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方面的地方性政策和实施办法,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承担保障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建设的责任。贯彻执行上级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拟定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住房保障资金并指导、监督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3)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拟定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指导实施;拟定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房屋产权管理等工作,配合指导房屋登记工作,负责建设个人住房信息系统。

(4)承担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定地方住房制度改革实施办法,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监督相关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运行。

(5)承担城市建设的责任。拟定城市建设的地方性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管理、安全运行和应急管理;负责城市规划区园林绿化建设工作;负责城市建成区防洪排涝工作。

(6)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拟定农村住房建设及危房改造计划和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村镇污水、公厕、垃圾处理和村庄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配合有关部门推进乡村振兴、特色小镇、小城镇和旅游小镇建设工作。

(7)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责任。指导、监督和规范建筑市场活动、建筑市场准入与清出;拟定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定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域内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等。

(8)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定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房屋和市政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组织和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9)承担房屋和市政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责任。贯彻执行上级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负责分级管理权限内的建设工程项目报建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及备案管理工作。

(10)承担建立科学规范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化和造价管理工作;执行工程建设标准方面的规章制度、地方标准并监督执行;负责工程造价中介服务单位的资质管理工作。

(11)承担城乡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管理、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和建筑科技推广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组织开展建筑科技的推广和运用。

(12)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执业资格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咨询行业管理;承担对口事业服务机构业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的责任。

(13)承担人民防空工作的责任。办理凤庆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工作事项。拟定人民防空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人民防空年度工作计划,组织、指导和监督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审批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贯彻落实人民防空要求及人民防空建设规划情况;依法对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防护建设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工作,指导城市防空袭方案的制定并监督检查城市防空袭方案和各项保障方案的落实;负责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组网方案,保障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的及时发放并组织城市防空警报试鸣工作;负责组织人民防空指挥工程和指挥信息化的建设和管理;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含城市结合地面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建设计划、技术初步审查和质量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按人民防空要求规划和指导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负责人民防空执法监督和规费征收,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推进凤庆县数字经济创新实践中心和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建成农业局小区、老检察院小区等10个智慧小区,建设老教育局片区停车场、东部片区停车场、圣喻亭片区停车场3个智慧停车场,完成滇红古镇集贸市场、时代广场集贸市场2个智慧集贸市场建设,建设滇红公园、崇祯寺茶花公园、弥勒寺公园、凤山公园、砚池公园等5个智慧公园,在街心花园、城南森林公园、体育馆、县医院新院门口建设4座智慧公厕,建设智慧城市管理信息平台,加快智慧滇红大道建设,启动智慧交通综合信息中心建设项目。以数字化进程和“数字云南”建设为契机,以人防4528工程为平台依托,大力推进智慧城市建设,计划启动实施智慧停车场、智慧公园等智慧城市建设项目10个,概算总投资32157万元。目前,已累计完成投资26883万元。其中,在地税小区、政府北院小区等10个小区安装智能门禁系统8套,安防监控设施42套,委托电信公司完成其余33个智慧小区方案编制,已累计完成投资220万元;建成中医院、老商业局车队智慧(多功能)停车场2个,在建中心农贸市场、老运输公司多功能停车场2个,累计完成投资5060万元,3个片区停车场已完成圣喻亭广场方案设计,概算总投资4664万元,目前已完成地勘及场平,其他两个片区停车场正在优化项目选址,下步将结合项目选址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用活已到位城市多功能停车场第二批1.07亿专债资金,争取2022年一季度开工建设;龙泉街等2个集贸市场智慧化改造正在开展方案设计,下步将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争取2022年二季度建设完成;完成顺宁路智能停车收费系统和县城市政基础设施智慧化一期项目建设,在迎春河宾河路、滇红公园、源通桥公园等城市公园安装监控设施132套,配套语音喊话设施93套,累计完成投资497万元;提升改造砚池公园(含红龟山、文笔塔、滇红大桥、青龙桥)、滇红公园等智慧公园4个,正在实施源通公园等2个城市智慧公园智慧化提升改造,累计完成投资5246万元;实施街心花园、体育馆等城市公厕水龙头、小便器感应出水提升改造27座,正在实施滇红路顺宁酒店旁、迎春桥西侧、易和广场和滇红公园五期4个智慧公厕建设,累计完成投资220万元;启动游客服务中心智慧灯光工程,完成服务中心主建筑及景区智慧照明、会客厅沉浸式空间建设、室内裸眼3D、软装、户外3D投影、景区内灯光小品、监控设施、Wi-Fi、智慧导览装置、公园管理智慧系统等建设,累计完成投资1380万元;智慧滇红大道一期已安装智慧灯杆198杆,安装一键报警、球机、显示屏、无线WIFI、音柱各29套,安装诱导屏1套,二期已开挖管线沟槽6.68公里,敷设各类管线46.6公里,累计完成投资3660万元;建成公安局办公楼智慧幕墙1380平方米、住建局办公楼1970平方米、政府办公楼235平方米、中医院停车场658平方米,累计完成投资5400万元;智慧城市管理信息平台已建成智慧城市指挥中心(城市大脑)1个,完成指挥中心GRG造型制作,顶面星空顶新材料喷涂,会议室采用通电玻璃建设安装,前端视频会议室视频设备及扩声系统、智能LED显示大屏安装,安装智慧交互式平板6套,配置完成机房后端强、弱电系统,完成UPS不间断电源、消防气灭系统、视频监控、门禁系统、人脸识别门禁、指挥中心中央空调、精密仪器空调等建设,累计完成投资5200万元。

(2)全面完成燃气市场清理整治规范工作,加快燃气市场终端整合进程和配套管网建设,力争成为全市首个利用管道燃气的县。一是积极开展燃气经营市场排查工作,排查整改隐患问题20余项,进一步加强燃气市场清理规范和常态化联合整治,目前,县城8个燃气经营网点存在的许可证过期等共性问题和安全隐患问题已形成初步整改意见,正在请示县人民政府给予具体指导意见。二是加快燃气终端市场整合,临沧能讯公司与凤庆县深燃巨鹏公司已初步达成并购协议,巨鹏公司所申报的城区至长输管线门站天燃气管道建设已完成5部门联合审批,长输管线门站至县城段管网配套工程已启动建设。三是凤庆县燃气工程专项规划已通过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批并报市局备案。目前,县城管道燃气用户达1560户,月均供气3.8万方。

(3)推进三岔河、诗礼、新华、雪山等美丽集镇和三水、永新、习谦等中心村建设。加快推进乡镇集镇垃圾污水治理和公厕提升改造,目前,正在实施三岔河、雪山等8个乡镇集镇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及雪山锦苑地产项目等建设。加大三水村、永新村、习谦村等较大村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以小集市建设为着力点,加快完善民居房、道路、物流交易等设施配套,充分发挥中心村辐射带动作用。目前,永新片区综合改造、习谦温泉小镇等房地产项目正在有序推进,三个中心村小集镇规模已初具雏形。

(4)完成农房抗震改造1956户以上。项目实际下达任务数2512户,已全部提前实施完成,现阶段主要开展资金申报和档案管理等工作。目前,通过积极争取,上级已下达我县2021年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3165.12万元,资金已全部分配并下达各乡镇。

(5)实施城市体检,启动城市更新,完善县城特色风貌专项规划,强化老城区历史文化保护、塑造城市风貌、注重城市生态、完善城市配套、提升人居环境。已委托第三方公司完成“城市体检”及民意调查,目前已编制并修改完成“城市体检”报告及城市更新实施方案,正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城市供排水管网、道路、绿化、亮化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强力推进全县城市更新改造工作,年内累计实施项目18个,累计完成投资5.6亿元。已完成县城主城区特色风貌专项规划编制,完成顺宁路、书院路沿街建筑物外立面风貌提升2.45万平方米,正在实施滇红路财富中心段风貌提升工作。

(6)实施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正在开展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已将海绵化建设纳入我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项目审查必备内容,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目前,城区绿地面积510.2公顷,建城区绿地面积475.2公顷,城区绿地面积较上年增长11.17公顷;建成区绿地率35.20%,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0.42%,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15平方米,海绵城市建设成效明显。城市排水防涝工程已完成排水管网一期、凤习路口、凤平路南段、官亭路易涝点及东山寺易涝点整治,实施完成文明坊周边、招待所周边等易涝点整治工程,累计完成投资约1860万元。

(7)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县城、省级“美丽县城”创建成果。努力把县城建成“镶嵌在公园中的城市”,“让老百姓走出来压实县城环卫保洁工作,提升机械化保洁率,强化市政公厕改造建设和日常保洁,建成城市公共场所洗手设施205座,提升改造智慧公厕27座,谋划增补“美丽县城”建设项目40个,计划新增投资50.47亿元,突出滇红公园、砚池公园、源通公园等城市公园智慧化提升改造,在源通公园、砚池公园等城市公园试点推进“以商养园”模式,年租金收入近120万元,有效缓解部门城市公园维护管理和卫生保洁资金不足的问题,持续巩固国家卫生县城、省级“美丽县城”创建成果。

(8)完成20个老旧小区和老运输公司片区改造。2021年3月底前新开工老旧小区改造1496户,10月底前新开工城镇棚户区改造1000户。推进保平路片区、庆甸片区、洛党产城融合新区建设,完成“烂尾楼”整治。目前,已启动糖厂家属区、政府小区、职高小区、迎春小区等老旧小区改造10个,累计改造屋面2.6万平方米,改造外立面4.2万平方米,改造供排水管网6.2公里,实施污水管网改造5.8公里,实施易涝点整治2个,修复破损路面3600平方米,海绵化透水铺装5200平方米,累计完成投资3260万元,累计额度到位2021年中央补助资金3111万元,实际拨付1060万元,下步,将加强请示汇报,加大财政资金拨付力度,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争取项目于2022年上半年前完工。老运输公司片区开发项目概算总投资15000万元,目前正在实施抗滑桩、工程桩等基础施工,累计完成投资4160万元,因资金断链,无后续建设资金支持。下步,将加快推进方案优化,加大招商运营策划方案调整,持续争取社会资本注入,有效推进项目建设。2021年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上级已明确我县指标任务700户,目前已启动改造700户,已额度到位中央补助资金943万元,由于专债资金尚未下达,项目推进缓慢。“赣企第一城”“烂尾楼”已完成破产重整,项目投资企业临沧云天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来凤注册了临沧云天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并于6月28日进场施工。

(9)加快滇红国际三期、幸福锦城等项目建设,确保康养新区、庆甸片区美丽地产及综合文旅项目落地,新增商品房8.5 万平方米以上。“滇红国际”三期(滇红国际5#、11#、12#)建设项目已完成“城规委”规划意见审查,完成规划许可、人防许可,完成初步设计审查。年内开工山水郡、幸福锦城等房地产项目2个,年内新增建筑面积8.83万平方米,目前已完成投资约2.16亿元,目前,两个房地产项目已实现开盘销售。已完成前锋康养新区,庆甸片区部分地块招商引资工作,其中,云南新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凤庆房投置业有限公司已分别取得庆甸片区34.4亩及前锋康养新区112亩土地经营许可,目前正在开展地勘及场地平整。

(10)推进县城“十三山十八河二十四桥”建设。完成红龟山公园、前锋公园改造建设,启动宝岚桥、工农桥等5座桥梁改造和顺宁路与滇红路交叉口人行天桥建设。完成42条(段)空中线路入地。由住建部门负责并启动实施前锋公园建设,已完成毛路开挖3.6公里,杂草清理9000平方米,建成游步道1.2公里,完成投资约220万元,由林草局负责,已基本完成红龟山面山化提质改造,累计完成投资410万元。启动实施县城“十八河”生态廊道建设和“二十四桥”提升改造,完成县城南边箐河、鼓山河老云保路至迎春河段、书院河福鑫超市至迎春河段、田心河顺宁文化广场至通和桥段等河道综合治理;完成迎春河及其支流桃源河、鼓山河、香灯街河、火烧桥河、平村河、秧鸡箐河等部分河流河道“清河行动”,投入人工4000人次,机械70台次,清理垃圾130余吨,修复迎春河钢坝3座,新建钢坝4座,建成迎春河三中段跨河栈道1条,完成迎春河生态廊道及景观绿化工程3.6公里,累计完成投资5260万元,目前正结合禾家庄和王家窝两个片区村庄综合整治,开展文宫河禾家庄段及水磨河王家窝段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河道清理、改直、拦河坝及河堤河岸整治等工程,已完成投资720万元。完成县城规划区源通桥、凤凰桥等桥梁景观打造,完成凤梧桥、蜈蚣桥等12座桥梁路面修复5500平方米、护栏更换850米,完成凤平桥保护性修复,累计完成投资2420万元。顺宁路人行天桥正在进行基础施工,累计完成投资520万元。已完成县城14条段空中线路入地规范工作,埋设管道26公里,管道里程6.2公里,累计完成投资780万元,目前正在实施凤梧路等路段空中线路入地工作。

(11).加快应急指挥情报合成中心建设,完成185个摄像头安装。住建部门负责185套违停抓拍设施安装,目前已安装完成62套,完成基坑浇筑60个,正结合智慧滇红大道同步实施30余套违停抓拍设施安装,累计完成投资480万元。

(12)推进县城给排水、防涝设施及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等建设,加快第三水厂、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4月底前完成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实现污水处理出水水质达一级A标。县城供水改扩建工程已完成三水厂厂房主体施工,完成边坡治理及弃土场水保修复,新建供水主管道11公里,正在实施三水厂至西环路、保平路配水管网建设工程、等洒河至三水厂原水输水管道工程及东部片区第四净水厂净水设施工程等建设,累计完成投资5100万元。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已完成中心城区污水管网建设14.39公里,整治迎春河排污口142个,完成县城至第二污水厂主管道安装10.2公里,厂房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成,累计完成投资11450万元。凤庆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已完成县城第一污水处理厂厂房扩建及设备安装,并于7月底完成调试运行,出水水质达一级A标,累计完成投资2960万元。

(13)持续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进一步推进县城生活垃圾分类。全县无登记备案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结合“7个专项行动”,落实住建部门牵头抓总作用,排查村庄陈年垃圾堆放点1131个,督促乡镇清理陈年垃圾3709吨。在县城规划区排查整治露天垃圾堆放点28个,投入人工120个,机械12台次,清理垃圾80余吨,配置垃圾箱体32个,拖拉机1台,用于规范收集和清运县城中心城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生活垃圾和废旧家具。

(14)启动餐厨、建筑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已完成餐厨垃圾处理厂和建筑垃圾处理厂选址和可研编制,其中,建筑垃圾处理厂已完成151.6亩土地征收,计划2022年初开工建设。两个项目未开工原因是项目尚未取得用地许可,前期工作滞后。下步,将加强请示对接,加快推进项目用地等要件办理,争取2022年一季度开工建设。

(15)加强城市网格化管理,进社区、进楼宇。完善小区物业管理,实现县城辖区小区业主委员会全覆盖。加强住建部门对物业管理行业的业务指导和检查规范,年内指导小区组建业主委员会5个,引导专业物业进驻小区2个,目前,全县建成公房、房改房和普通商品房小区91个,已建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21个,实现专业化物业管理的小区21个。下步,将加强业务指导,积极配合社区对未建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组建业主委员会,并引导专业物业进驻管理,至2024年末,基本实现全县辖区小区业主委员会全覆盖。

(16)加快县城周边21个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目前,正结合滇红小镇创建、污水提质增效等相关项目推进实施村庄风貌提升,垃圾污水治理,道路修复完善等工作,累计完成投资4920万元。其中,由凤山镇牵头,投资290万元,完成等高村、青云村、回龙(瓦罐窑)、禾家庄等4个自然村民居房风貌提升改造和城乡结合部村庄自然村公厕和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累计改造房顶1.23万平方米,墙体1.8万平方米,改造自然村公厕6座,改造无害化卫生户厕1200余座;由住建部门牵头,投资1140万元,实施青树村聂家庄、回子坟,前锋龚家窝,平村上、下马合、登高、青云等村庄污水管网改造,同步开展空中线路入地规范、停车场、道路路面修复等相关工作,改造污水管网4.2公里,供水管道1.2公里,路面硬化修复1.68万平方米,新建村庄公厕1座,新增绿化面积0.8万平方米,建成禾家庄滇红小镇游客栈道1.8公里。由环保部门牵头,投入资金2660万元,完成京竹林村禾家庄自然村、大有村大寨自然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及大有村中寨、上寨自然村、红塘村红木自然村农村污水治理项目,正在实施启动实施红塘桃树坡、董扁团山、水箐大坝、麦地大麦地等自然村水污染防治工程。按照“城、村、山、水”为要素支撑的“城乡融合”示范片区建设要求,完成投资140万元,着力开展京竹林村禾家庄片区和前锋村王家窝片区两个乡村振兴示范点打造。其中,禾家庄片区概算总投约2200万元,目前已完成文宫河河道禾家庄自然村段跌水坝坝体浇筑8座,跌水坝景观石堆砌2座,正在进行下游瀑布景观工程土方开挖、坝体基础施工及河道改直工程;埋设污水管2800m,雨水管1300m;完成河道沿岸栈道基础土方开挖410m,砖砌挡墙及栈道地梁浇筑410m;完成绿化清表7000㎡,河岸边坡红土换填及绿化5000㎡,巷道绿化种植300㎡,完成强弱电管道埋设600m;风貌提升工程庭院围墙镂空窗完成打孔安装280个,完成外墙粉刷1000㎡;党群服务中心办公楼完成主体施工,正进行内部装饰装修及设施配套,累计完成投资820万元;王家窝片区概算投资1600万元,项目于8月17日开工,目前已完成停车场场平1200平方米,埋设雨水管网500m,污水管网1500m,河道清表1公里,毛石砌筑1000立方米,海绵透水铺装1200㎡,道路硬化300㎡,建成景观平台20㎡,正在实施拦水坝、栈道景观工程等建设,累计完成投资250万元。

(17)城镇化率达46%以上。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开建制镇落户限制,设置社区集体户和社区家庭户,全面落实租赁房屋的常住户口落户政策,实行来去自由的返农村原籍地落户制度。依托县城东部片区、西部片区、洛党产城融合新区开发,充分吸引农村户籍人口进城落户。根据县统计局第七次人口普查及市统计局反馈数据,截至2020年末,全县总人口(常住人口)为38.54万人,城镇常住人口10.69万人,城镇化率27.75%。到2021年末,全县城镇常住人口预计达到11万人以上,城镇化率28.5%以上。该指标需根据统计数据结果,下步建议由县统计部门具体负责分析上报。

(18)深化拓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推动爱国卫生运动向乡村延伸。小湾、洛党、勐佑、鲁史争创国家级卫生乡镇。发挥好“清垃圾、扫厕所、勤洗手”3个专项行动牵头抓总作用,指导协调各乡镇抓好“裸露垃圾全消除、公共厕所全达标、洗手设施全配套”专项行动。一是全面清理排查整治裸露垃圾,加强县城全哉卫生保洁,充实人员队伍建设,投放垃圾收集箱164个,垃圾分类果皮箱680组,建成环卫工具房17间,建成垃圾中转站2个,配置垃圾清运车19辆,清扫车2辆,吸污车1辆,餐厨垃圾清运车1辆,有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习谦水泥窑协同垃圾处置设施1座,日处理垃圾规模达300吨,采取定时清运和随机清运相结合的方式,做到县城建成区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投资430万元,完成县城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安装工程,渗滤液日处理规模达60吨。二是按“四净三无两通一明”要求,完成行政村和自然村公厕达标改造770余座。三是建成城市公园、学校、医院、乡镇镇区等重点区域设洗手设施844座,其中,建成城市主次干道、公园广场洗手台205座。

(19)建设“大健康”步道,启动全民健康体育综合中心项目建设。结合慢性病示范县创建,推进全民健康基础设施建设,建成城市公园、滨河路健康步道3.2公里,建设健康小屋2个,安装健身器材15套,依托污水提质增效项目主管网工程同步开展迎春河健康骑行步道路基建设,目前已开挖毛路6.5公里。全民健康体育综合中心项目正在开展PPP前期工作,争取更多的社会资本参与建设。

(20)落实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安全责任,防范较大以上事故发生。深入开展传统村落、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建筑消防和民房的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常态化机制,1-11月份累计组织开展各类排查和巡查检查50余次,排查建筑施工企业和经营单位、经营场所40余家,发现各类安全隐患问题100余项,发出整改建议100余项,其中,立行立改86项,限期整改14项。

(21)实施第五轮禁毒防艾人民战争,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一是开展禁毒防艾进工地、进小区、进农村(挂包村)宣传活动,全方位展开禁毒防艾宣传工作。二是畅通举报途径,公开举报电话,在建筑工地、公共租赁住房等公共区域安装举报箱36个,广泛发动群众检举揭发住建领域“涉黑涉恶涉乱”问题线索。三是强化重点行业、领域、项目的监管,建立健全发现移交机制,完善监督措施,加强部门联动,推动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有效衔接。1至11月,我局无涉黑涉恶及各类违法犯罪问题。

(22)持续推进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实干型廉洁型政府建设。一是按照“强政治,带头抓落实;强思想,带头学理论;强组织,带头严纪律;强服务,带头勇担当;强队伍,带头当标兵”的要求,完成了机关支部规范化创建达标工作。二是持续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坚持典型示范,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机关党建工作不断创新提质。三是坚持不懈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定不移纠“四风”,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四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115份,健全和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5次,开展集体谈话5次。2021年6月,我局党总支被临沧市委评为“临沧市先进基层党组织”,是全市住建领域唯一一个获此殊荣的基层党组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根据《中共凤庆县委办公室凤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凤办字〔2019〕28号)及《中共凤庆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凤编委发〔2019〕22号),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综合办公室、政策法规股、住房保障股、房地产市场监管股、城市建设股、村镇建设股、建筑市场监管股、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园林绿化股、人防股10个行政股室;凤庆县凤城房产管理所、凤庆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凤庆县环境卫生管理站、凤庆县路灯管理所、凤庆县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凤庆县污水处理厂、凤庆县园林绿化管理所、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办公室、凤庆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凤庆县房地产交易所、凤庆县建筑设计室11个事业股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5人。其中: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65人(含自收自支事业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3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8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2辆,其中20辆为垃圾清洁车。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21,600.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600.3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收入合计46,879.25万元相比,减少25,278.93万元,减少的原因一是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和老旧小区改造资金减少;二是根据国发5号文,“国库集中支付结余不再按权责发生制列支”的相关要求,财政收回结转资金7,990.16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31,576.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98.31万元,占总支出的4.43%;项目支出30,178.04万元,占总支出的95.5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支出合计34,103.75万元对比,减少2,527.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74.83万元;项目支出减少2452.57万元。支出减少的原因是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和老旧小区改造资金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98.3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4.83万元,减少的原因是人员调动及退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51.3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4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7.0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51%。人均公用经费基本支出1.73万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178.04万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减少2,527.40万元,减少的原因是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和老旧小区改造资金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355.6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5.46%。与上年支出合计17,103.75万元对比,减少2768.1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和老旧小区改造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7.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2.国防(类)支出20.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5%。主要用于人防基本所4528工程支出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5.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类)支出83.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8%。。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城乡社区(类)支出11,064.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07%。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办公经费支出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路灯、绿化、景观工程、提升人居环境等项目);

6.住房保障(类)支出2,983.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78%。要用于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保障性支出、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旧房改造和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1.5万元,支出决算为88.21万元,完成预算的72.6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8.21万元,完成预算的72.6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车运行经费未支付完,结转至下年。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8.52万元,下降8.8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8.52万元,下降8.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公车运行经费未支付完,结转至下年。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8.21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8.2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8.21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2辆(其中有20辆为垃圾清洁车)。主要用于公务用车及垃圾清洁车(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7.0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6.28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相比,办公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都有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6.72万元;邮电费1.54万元;差旅费14.18万元;培训费2.95万元;工会经费14.3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8.21万元;其他交通费19.01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临沧市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资产总额36,875.0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8,468.20万元,固定资产原值957.1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原值1.9万元,公共基础设施7,447.85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7,702.2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8,132.21万元;固定资产原值增加430.0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6875.08

28468.20

957.13


542.63


414.50



1.9

7447.85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67.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99.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59.0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03%。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附表11)。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监督索引号530921001333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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