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现对我局查处的《甘某某无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兽药案》查处结果予以公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凤农(兽药)罚〔2025〕1号 |
行政处罚 当事人基本情况 | 当事人:甘某某,男,汉族,出生日期:19**年**月**日;住所:云南省临沧市凤庆县鲁史镇**村委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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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类型 | 无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兽药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500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日期 | 凤庆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16日 |
备注 |
附件:凤庆县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凤庆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