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要闻
凤庆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甘某某无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兽药案》查处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5-19 17:19
信息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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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现对我局查处的《甘某某无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兽药案》查处结果予以公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凤农(兽药)罚〔2025〕1号

行政处罚

当事人基本情况

当事人:甘某某,男,汉族,出生日期:19**年**月**日;住所:云南省临沧市凤庆县鲁史镇**村委会**组。

 

违法行为类型

无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兽药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500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日期

凤庆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16日

备注


 

附件:凤庆县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凤庆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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