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后,凤庆县共有自然保护地2处,总面积共计33600.31公顷。其中,地方级自然保护区1处,为云南临沧澜沧江自然保护区(凤庆片区),面积20783.17公顷;地方级自然公园1处,为云南凤庆百里长湖湿地公园,面积12817.14公顷。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经凤庆县林业和草原局组织相关部门研究,并报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凤庆县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拟作如下调整:
一、拟撤销:根据《规则》,凤庆县不存在撤销的自然保护地。
二、拟归并:根据《规则》,凤庆县不存在归并的自然保护地。
三、拟回填:根据《规则》,对前期因永久基本农田调出造成的“天窗”进行“回填”,继续保留在自然保护地内,经统计,将永农占比超过90%的“天窗”回填,“天窗”数量9个、面积10.67公顷,其中云南临沧澜沧江自然保护区3个、面积6.26公顷,云南凤庆百里长湖湿地公园6个、面积4.41公顷。
四、拟管控分区优化:根据《规则》,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仍存在人为活动密集区域,拟进一步优化管控分区,涉及云南临沧澜沧江自然保护区(凤庆片区),其中核心保护区优化为一般控制区的面积为295.93公顷,一般控制区优化为核心保护区308.78公顷。
(1)五道河片区鲁史镇五道河梁子“接漾线”公路及周边相连区域将核心保护区优化为一般控制区,面积为33.55公顷。
(2)凤庆小湾至云县黄竹林片区凤山镇前锋水库至三岔河镇康明村小平路“大康线”公路及周边相连区域优化为一般控制区,面积为63.85公顷。
(3)凤庆小湾至云县黄竹林片区凤山镇上寨村黑龙潭水库及周边相连区域将核心保护区优化为一般控制区,面积为73.45公顷。
(4)凤庆小湾至云县黄竹林片区大雪山顶及周边相连区域将核心保护区优化为一般控制区,面积为125.08公顷。
(5)凤庆万明山至云县大宗山片区将一般控制区优化为核心保护区,面积308.78公顷。
进一步整合优化后,凤庆县自然保护地总数量仍为2处,总面积由33600.31公顷增加至33610.98公顷。现将凤庆县进一步整合优化成果向社会公开公示,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将修改内容、修改理由采取书面形式反馈,并签署真实姓名、所在单位和联系电话等信息,通过电子邮箱反馈凤庆县林业和草原局。
公示期:2025年6月12日—6月18日(5个工作日)
电子邮箱:lclcjsjzrbhq@126.com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8183627146
(电话号码经本人同意后公开)
附表:凤庆县进一步整合优化前后自然保护地情况对比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