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要闻
凤庆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开征求《凤庆县2025年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成果(草案)》意见建议的公告
日期:2025-07-31 15:47
作者:县自然资源局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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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订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的规定及《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云南省2025年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审批〔2025〕90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5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方案>的通知》(云自然资审批〔2025〕141号)的相关要求,省自然资源厅于2025年组织全省开展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并将于2026年1月1日执行。

为做好凤庆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保持区片综合地价现势性,我县于2025年5月下旬全面启动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目前已形成《凤庆县2025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成果(草案)》(以下简称“《成果(草案)》”)。为确保凤庆县2025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科学、合理,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根据《云南省2025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方案》要求,现将《成果(草案)》向社会公示,并公开征求意见,公告时间30天,请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对《成果(草案)》提出意见建议,填写意见表,并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凤庆县自然资源局。

一、公示时间

2025年7月31日—2025年8月31日

二、意见反馈途径

电子邮箱:fqxzrzyjbgs@163.com

联系人:陈俊杰(县自然资源局)阚磊玲(技术单位)     

地址:凤庆县自然资源局(凤庆县滇红路南段)

 

附件1:凤庆县2025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成果(草案)

附件2:凤庆县2025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成果(草案)意见表

 

特此公告

 

凤庆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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