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供销合作社设2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事项的督办;组织机关学习、宣传、贯彻组织有关调查研究和起草、督办、检查重要文件、纪要、简报;负责机关学习、文秘、档案、机要、信访、保密、接待、信息宣传、行政事务等工作;综合协调机关各股室开展工作;拟定机关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党务、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保证机关工作正常运转;负责本系统劳动、用工和工资管理,配合劳动行政部门加强对企业领导班子的考核、考察和监督,处理职工(含离退休人员)的病、伤、残、亡等有关事宜;负责机关人员招收录用和调配工作;负责全系统安全生产、安全保卫、消防安全监督检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纪检监察工作;负责社会统筹和养老、医疗保险管理;负责全系统法制宣传和教育,抓好技术培训,指导企业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调解劳动争议,负责机关工作人员年度工作考核;完成社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负责编制本系统的财务计划,指导本系统财务会计工作;管理和监督检查县社机关及下属企业、基层供销合作社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有关财务、会计、税务、信贷等法规制度;管理和使用好各种专项资金,组织资产调剂,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管理本级社有资产,指导下属企业、基层供销合作社对社有资产的管理运营;维护供销合作社合法权益;汇总全系统会计报表,进行财务分析;负责和指导本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和推广会计电算化的运用;负责机关行政经费的预算、决算及收支管理;负责机关固定资产的管理、使用;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编制本系统年度经济发展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重要商品流转计划并进行督促检查;贯彻供销合作社统计制度并督促落实;汇总全系统商品流转、劳动工资、两社一会、各种人员培训等统计报表,做好统计分析,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详实的统计资料;开展对农村市场等重点调查,进行综合分析和预测预报工作;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合作经济指导股(加挂“凤庆县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办公室”牌子):
负责宣传、贯彻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法规、政策;研究、提出全县供销合作社改革和发展规划、办法;指导全系统改革发展和管理;指导全县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和管理,组织相关课题调研,研究拟定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规划和发展措施,指导各乡(镇)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各类协会,组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构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指导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培育流通龙头企业;建立项目库,负责全系统的“新网工程”、“乡村流通工程”、扶贫开发、农业开发等项目的选择、上报、协调;指导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负责“乡村流通工程”、农村集贸市场、配送中心建设等项目实施的指导、协调、督促、总结和宣传;负责政府委托的生产、生活商品的平衡协调;指导全系统的种植、养殖、加工业的改造、创新工作;指导全系统引进合作项目,开展联合与合作;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地址:云南省临沧市凤庆县凤山镇平村顺宁佳苑1-20号
邮政编码:675900
联系电话:0883—4211221
联系人:杨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