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机构改革,根据凤庆县深化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文件凤机改发〔2019〕1号凤庆县深化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凤庆县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及要求,成立为凤庆县应急管理局,为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凤庆县应急管理局核定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8名,设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4名、副科级;股级领导职数8名)。现有干部职工23人,其中书记1人、局长1人、副局长2人、科员12人、事业人员6人(其中:专技5人、事业工人1人)、机关工勤人员1人。大学生志愿者1人。
凤庆县应急管理局内设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政策法规股、综合救援股、综合减灾股、救灾保障股、安全生产协调股、安全生产基础股8个行政股室,下设凤庆县应急管理执法大队、宣传教育中心、消防二中队事业股室3个。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地址:凤庆县凤山镇凤平路中段环保民政卫计综合办公楼7楼
联系电话:0883—4214856
邮政编码:675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