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主要职责:
(一)承担城乡建设管理、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和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的责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省、市、县决策部署。研究拟定城乡建设管理、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方面的地方性政策和实施办法,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承担城乡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管理、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和建筑科技推广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组织开展建筑科技的推广和运用。
(三)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拟定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指导实施;拟定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房屋产权管理等工作,配合指导房屋登记工作,负责建设个人住房信息系统。
(四)承担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定地方住房制度改革实施办法,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监督相关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运行。
(五)承担保障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建设的责任。贯彻执行上级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拟定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住房保障资金并指导、监督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六)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拟定农村住房建设及危房改造计划和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村镇污水、公厕、垃圾处理和村庄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配合有关部门推进乡村振兴、特色小镇、小城镇和旅游小镇建设工作。
(七)承担建立科学规范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化和造价管理工作;执行工程建设标准方面的规章制度、地方标准并监督执行;负责工程造价中介服务单位的资质管理工作。
(八)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责任。指导、监督和规范建筑市场活动、建筑市场准入与清出;拟定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定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域内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等。
(九)承担城市建设的责任。拟定城市建设的地方性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管理、安全运行和应急管理;负责城市规划区园林绿化建设工作;负责城市建成区防洪排涝工作;统筹推进城市更新工作。
(十)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及燃气安全监管责任。拟定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房屋和市政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组织和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执法稽查责任。制定执法稽查的相关规章制度并指导、监督执行。
(十一)承担房屋和市政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责任。贯彻执行上级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负责分级管理权限内的建设工程项目报建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及备案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执业资格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咨询行业管理;承担对口事业服务机构业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的责任。
(十三)负责分级管理权限内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备案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建设工程消防备案抽查,建设工程消防转件评审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工作;负责对未按规定进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或审查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实施主体依法进行调查和处罚。
(十四)承担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区,传统村落,历史建筑等保护和监督管理职责,拟订政策措施、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拟订城市设计、城乡风貌管理、城市雕塑建设等政策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省级园林城市(县城、城镇)创建与复核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综合办公室(联系电话:0883-4211047)
(二)行政审批和政策法规股。
(三)住房保障股。(联系电话:0883-4263828)
(四)房地产市场监管股。(联系电话:0883-4217905))
(五)城市更新股。(联系电话:0883-4263828)
(六)村镇建设股。(联系电话:0883-4215621)
(七)建筑市场监管股。
(八)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监管股。
(九)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程技术服务中心。
(十)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站(联系电话:0883- 4211049)
(十一)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项目管理服务中心。
(十二)凤庆县市政管理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883-4212337 )
(十三)凤庆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自收自支)(联系电话:0883-4213992 )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地址:凤庆县凤山镇滇红路中段
联系人:尹主任
邮政编码:675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