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访问凤庆县人民政府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无障碍阅读 | 长者模式
政府信息公开
部门概况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当前页: 1/ 1 跳转至

凤庆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成立于2012年3月,加挂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凤庆县行政审批局牌子,下设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形成“三局两中心”机构格局。凤庆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政府采购和出让、投资审批中介超市管理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并监督实施规范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政府采购和出让、投资审批中介超市管理、电子政务管理措施,协调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审批服务行为,督促指导全县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和出让工作;贯彻执行国家信息化工作的政策、法规,做好政务服务信息化规划和建设;负责推进电子政务建设。

(三)协调推进县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统筹全县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进一步承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负责落实县政府部门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窗口、事项进驻,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简化优化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流程;负责监督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服务工作和运行机制的落实;规范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行为,防止和纠正变相审批,约束自由裁量权,提高政府服务水平。

(四)负责贯彻执行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拟定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有关制度和相关配套文件;管理和完善县综合评标专家库终端日常工作;负责对下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进行业务监督;监督检查交易目录执行“应进必进”情况和交易规则执行情况,及时转办、交办公共资源交易各方的质疑、异议、投诉和举报;协调行政主管部门进场监督工作,参与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投标人、中介服务机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五)承担对政务服务能力建设、加强行政绩效管理、规范行政行为方式、提高行政执行能力的监督检查;负责加强和完善制度建设,改进薄弱环节,创新工作方法,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负责对政务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对提高政务服务效率提出意见和建议;受理对各服务窗口及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投诉、意见和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对投诉进行查处;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高效便民的政务服务。

(六)负责对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县投资审批中介超市管理办公室进行领导和管理;对乡镇、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以及经县政府批准设立的分中心进行政务服务业务监督和指导。

(七)负责政府自身建设日常工作职责;承担组织、检查、督促和落实服务型政府建设责任;强化对政务服务能力建设、加强行政绩效管理、规范行政行为方式、提高行政执行能力的监督检查;负责加强和完善制度建设,改进薄弱环节,创新工作方法,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负责对政务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对提高政务服务效率提出意见和建议。

(八)负责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资产等管理工作。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凤庆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办公地址:凤庆县凤山镇凤平路会展中心一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办公电话:0883—4261664。

邮政编码:675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