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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林业和草原局)
索引号
lycyj/2022-00006
发布机构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0-09-25
临沧市凤庆县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作者:林业和草原局 浏览次数:30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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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沧市凤庆县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凤庆县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凤庆县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

  2.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及组织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监督和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3.负责组织开展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负责和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和负责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4.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编制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经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省级公益林审核、报批,组织实施市级、县级公益林划定,开展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执行有关标准规范,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6.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提出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的建议,指导和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7.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县级自然保护地规划,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报经批准后指导实施。负责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草原、湿地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8.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和组织实施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9.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木材利用政策,以及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负责林业和草原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10.负责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负责指导和监督生态定位站和生态体系建设。

  11.管理县自然资源公安局。

  12.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和开展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3.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和省级、市级、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4.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宣传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凤庆县林业和草原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生态安全。按照国家、省级、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参与国家森林城市及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

  17.有关职责分工。与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凤庆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从驯养繁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发现的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或案件线索,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切实加大向上争取资金力度,以重大项目建设为抓手,引入外商和社会资本参与林业产业建设,完成县人民政府下达的各项重点指标任务。

  二是以水果产业园建设为抓手,继续抓好凤庆县迎春河田园综合体建设项目,不断推进迎春河生态廊道建设。凤庆县迎春河田园综合体建设项目(二期)种植水果1600亩(采摘体验200亩),配套产业道路、灌溉、管护房、酿酒厂、养殖场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2019年一季度开工建设,年内完成投资5080万元;以犀牛片区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建设为抓手,不断推进澜沧江、江北片区生态廊道建设。犀牛片区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建设项目建设农业产业水果种植示范基地2000亩,建设澳洲坚果品种园,配套灌溉、产业道路、管护房、加工厂、游客集散中心等。项目计划于2019年一季度开工建设,年内完成投资5120万元。

  三是抓好“森林凤庆”建设工作。完成退耕还林工程建设1.6万亩;完成新造林5万亩,完成义务植树80万株,建成森林乡镇3个,示范精品森林村庄10个;森林覆盖率达68.5%。

  四是切实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强化林地林木管理,提升森林火险和森林病虫害防控能力,有效查处涉林违法行为,依法服务项目建设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工作。年森林火灾发生率控制在6.5次/10万公顷以下(年度森林火灾不超过12次);年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以内(年度森林火灾受害面积不超过202.4公顷);年森林火灾当日扑灭率不低于98%,年森林火灾查处率不低于80%。

  五是持续推进木本油料提质增效工作,实施核桃、坚果提质增效30万亩,新建核桃初制小龙头50个,切实推进核桃产业跨越发展。实现核桃产量11万吨以上,产值20亿元以上。

  六是继续做好国有林场改革,做好查缺补漏工作,确保通过国家级验收。

  七是以绿色发展扶贫工程为抓手,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县精准扶贫政策,有效利用清洁能源,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扎实推进绿色精准扶贫工作,实现生态脱贫一批,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全县如期脱贫摘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凤庆县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3个。分别是:

  1.凤庆县林业和草原局,内设办公室、计划财务股、造林绿化股、资源林政股、森林防火股、林区治安稽查大队等6个行政职能股(室);

  2.凤庆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参公事业单位);

  3.凤庆县营林工作站;

  4.凤庆县林业和草原局种苗站;

  5.凤庆县森林资源管理站;

  6.凤庆县森林防火指挥部;

  7.凤庆县桂花树国有林场;

  8.临沧市凤庆县习谦木材检查站;

  9.凤庆县生态公益林管理站;

  10.凤庆县核桃研究所;

  11.凤庆县林权管理服务中心;

  12.凤庆县农村能源管理站;

  13.凤庆县天然林保护工程及退耕还林领导小组办公室;

  14.凤庆县国有林场管理站;

  15.凤庆县江北国有林场。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3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4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4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其他人员1人(政府购买服务岗位)。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一般公务用车即通讯应急车1辆、执法执勤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 森林防火运兵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 森林防火指挥车2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凤庆县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18,442.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316.4万元,占总收入的99.3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26.28万元,占总收入的0.68%。与上年的12,766.65万元增加了5,676.03万元,增幅为44.46%。增加主要原因是上级追加专款增加,重点一是2019年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面积比上年增加了4.3万亩(2019年任务5.9万亩,2018年任务1.6万亩),收入增加了3,870万元;二是2019年 “一县一业”示范创建补助资金增加收入1,500万元;三是县级财政安排2018年财政收缴存量资金增加收入1,00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凤庆县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3,212.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5.49万元,占总支出的32.86%;项目支出2,156.9万元,占总支出的67.1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的12,205.66万元减少8,993.27万元,减幅为73.68%。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国库调度困难,资金支出压力较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凤庆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55.49万元。与上年12,296.39万元减少174.15万元,减幅为14.16%。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其他收入中用于列支人常公用经费的收入减少;二是2018年生态护林员劳务费支出以人员经费下达120万元,2019年下达45万元,减少75万元;三是年度人员变动经费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4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58%。在职人员经费人均支出14.32万元,日常公用经费人均支出1.23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凤庆县林业和草原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56.9万元。比上年同期的10,976.03万元,减少80.35%。主要原因分析:我县财政国库资金调度困难,资金支出压力较大。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2018年财政收缴存量资金安排支出148.11万元,其中:列支国有林管护房建设资金112.68万元;列支专业队伍营房及物资储备库工程款10万元;列支天然林宣传牌资金2.73万元;支习谦管护站勘探、设计费3.7万元;支天然商品林等项目审计费用4万元;支退耕还林种苗造林费10万元;拨付鲁史宝华村退耕还林工作经费3万元;拨付勐佑镇新寨村退耕还林工作经费2万元。

  2.天然商品林补助资金支出535.87万元,其中:2017年额度结余-2017年天然商品林停伐预拨资金支出16.06万元,用于雪山镇新平村、营盘镇京立安村、营盘镇安平村和新华乡白蜡村林业病虫害防治及森林防火经费补助16.06万元;2018年额度结余-2018年天然商品林补助资金支出289.43万元,具体项目为:拨付乡镇2018年天然商品林停伐集体林补偿费276.46万元,拨付新华乡白蜡村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经费补助3.94万元,森林防火专业扑火队员和瞭望塔人员劳务费支出3.03万元,天然商品林等项目审计费用6万元;2019年天然商品林补助资金支出230.38万元,具体项目为:补偿费支出34.54万元(个体林补偿费27.43万元,集体林补偿费7.11万元),管护费支出195.84万元用于护林员劳务费。

  3.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支出101.73万元,其中:2015年第三批政策补助资金支出28.8万元,2017年第二批政策补助资金支出52.18万元,2018年第一批政策补助资金支出20.75万元。

  4.2019年生态护林员劳务费支出144万元(上半年劳务费)。

  5.春光基地和西山桔园承包费用于弥补办公经费支出7万元,其中:接待费支出4.7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24万元。

  6.森林培育支出358.57万元,其中:2017年造林补贴项目支出244.07万元(澳洲坚果苗木款149.22万元,木本油料提质增效示范项目12.5万元,小湾锦绣茶王村村庄生态修复保护项目支出25万元,拨付营盘镇安平村、京立安村、雪山镇新平村、新华乡白蜡村、郭大寨卡思村、勐佑镇河东村人居环境提升补助资金46万元,桂花树贫困林场树头菜种植项目支出1.5万元,间接费用支出9.85万元);2017年森林抚育用于脱贫攻坚支出39.5万元(勐佑镇三甲片区道路建设项目支出8万元,安街村箐门口至神树产业道路建设项目支出5万元,小湾锦绣茶王村重点保护区搬迁恢复绿化项目支出26.5万元);2018额度结余-第五批中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支出75万元,具体项目为小湾锦绣茶王村村庄生态修复保护项目支出75万元。

  7.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492.16万元,其中:2018额度结余-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支出99.47万元,(全部为管护费支出,拨付森林公安森林生态效益管护资金5万元,国有林护林员劳务费支出68.82万元,林区火灾预防与扑救支出19.85万元,黄草坝管护站建设工程款支出5万元,管护站造价咨询费支出0.8万元);2018额度结余-2018年省级天保工程管护及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支出48.5万元(全部为管护费支出,国有林护林员劳务费支出39.72万元,护林员体检费支出1.44万元,林区火灾预防与扑救支出5.99万元,其他管护费支出1.35万元)。2019年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106.49万元(补偿费支出3.72万元;管护费支出102.77万元,其中:拨付乡镇护林员劳务费支出52.8万元,国有林护林员劳务费支出47.97万元,拨付森林公安森林生态效益管护资金2万元);2019年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支出237.69万元(补偿费支出7.9万元;管护费支出229.79万元,全部为护林员劳务费支出)。

  8.林业贷款贴息项目支出147.2万元,其中:2018额度结余-2018年省级财政林业贷款贴息资金支出14万元,2018额度结余-第五批中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林业贷款贴息资金支出133.2万元。

  9.森林防火经费支出11.39万元,其中:专业防火队员和瞭望塔人员劳务费支出7.78万元,支防火队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0.42万元,森林防火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1.32万元,森林防火检查差旅费支出1.87万元。

  10.其他林业项目支出67.32万元,其中:拨付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挂钩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支出27.32万元,核桃全产业链发展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出40万元。

  11.2018年贫困林场建设资金支出26.5万元。

  12.2018年提前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省级安排的配套资金支出27.8万元。

  13.其他类项目_碳汇造林项目支出54.25万元,项目主要用于绿色基金会拨入2014年碳汇造林项目管护经费支出。

  14.其他类项目_市级拨入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支出5万元,项目用于杀虫灯维修费、2019年核桃病虫鼠害检测费和植物检疫人员着装款。

  15.其他类项目_市局拨入路域桉树替换种植补助资金支出30万元,项目用于凤山镇安石村乡村振兴北部入口绿化景观台工程款20万元,拨付诗礼乡和平村2019年路域桉树替换种植补助资金1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94.9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34%。比上年同期的12,135.85万元减少9,040.94万元,减幅为74.5%,主要原因分析:我县财政国库资金调度困难,资金支出压力较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9.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0.5万元;死亡抚恤(遗属生活困难补助)8.74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5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3%。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20.98万元;事业单位医疗32.86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66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518.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75%。主要用于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支出及退耕还林项目补助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2,351.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98%。主要用于林业行政运行478.11万元(行政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公用经费支出和生态护林员劳务费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林业事业机构468.11万元(事业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及公用经费支出);森林培育358.57万元(整合森林抚育、造林补贴、涉农资金整合用于生态修复、木本油料提质增效等项目支出);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492.16万元(森林生态效益林管护劳务费支出和公共管护支出、集体林及个体林补偿费);林业贷款贴息147.2万元(林业贷款贴息项目);林业防灾减灾11.39元(扑火队员劳务费支出、森林防火宣传、森林防火指挥部日常业务支出);其他林业支出334.76万元(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支出267.44万元,涉农资金整合用于挂钩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支出27.32万元,核桃全产业链发展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出40万元);其他扶贫支出26.5万元,主要用于贫困林场几次设施建设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支出27.81万元,主要用于澳洲坚果基地示范建设项目。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4%。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12.1万元,完成预算的2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35万元,完成预算的183.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76万元,完成预算的476%。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车辆运行维护费预算核定编制2辆,预算经费4万元,我局实有在用车辆7辆,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用追加的项目经费支出车辆运行经费;二是年初公务接待费预算不包括上级专款支出,主要是退耕还林工作经费、公益林管护费和森林防火经费等列支的检查验收接待费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4.47万元,下降26.9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15万元,下降22.6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31万元,下降32.7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出台的“八项”规定和各项党风廉政规定,且单位往来检查工作有所减少,接待费用随之降低。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35万元,占60.69%;公务接待费支出4.76万元,占39.3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3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35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退耕还林工程建设、营造林、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和森林资源管护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7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7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9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项目检查验收、工作调研、考察巡查等发生的餐费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77万元,比上年的61.51万元减少9.74万元,减幅为18.81%。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我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一般性支出压减的相关规定;二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费6.07万元,印刷费0.11万元,水费0.55万元,电费4.27万元,邮电费6.34万元,差旅费0.48万元,培训费0.53万元,劳务费0.44万元,工会经费10.3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8.82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临沧市凤庆县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24,926.4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2,126.49万元,固定资产2,225.8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534.68万元,无形资产39.45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751.4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4,593.68万元,固定资产减少174.94万元,在建工程增加333.17万元,无形资产减少0.5万元。报废报损资产381项,账面原值116.67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4926.43

22126.49

2225.82

1985.95

12.46

0

227.41


534.68

39.45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2019年12月份财政收回存量资金1,910.19万元,其中:2018年退耕还林第一批政策补助资金779.25万元(2020年1月返回后,已拨付乡镇通过一折通兑现给收益农户);2018年退耕还林种苗造林费640万元;2018年森林抚育项目200万元(已报政府审批整合用于脱贫攻坚项目);2018额度结余-第五批中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290.94万元。

  (二)2020年1月份已完成应兑现惠农补贴资金7,012.75万元,其中:新一轮退耕还林及陡坡地生态治理工程政策补助资金4,506.67万元;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192.79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费兑现773.72万元,商品林停伐补偿费兑现1,013.97万元,护林员劳务费支出兑现525.6万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100262701111

附件:临沧市凤庆县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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