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农业农村局)
凤庆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凤庆县财政局关于调整下达2019年扶贫小额贷款贴息资金规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9-19 08:47 作者:扶贫办 浏览次数:27 字体:【

  凤庆农村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凤庆县支行,各乡(镇)、民族乡人民政府:

  我县以《凤庆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凤庆县财政局关于整合下达2019年度扶贫小额贷款贴息资金的通知》(凤开办联发〔2019〕8号)安排了2019年扶贫小额贷款额度8000万元,财政扶贫贴息资金400万元。根据《凤庆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对《凤庆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凤庆县财政局关于优化调整2019年第一批中央及省级部分专项扶贫资金分配计划的请示》的批复》(凤开组(2019)33号)和《凤庆县实施扶贫开发责任权力任务资金到县实施方案》(凤政办发〔2016〕14号)有关规定,经县扶贫办、财政局共同研究,决定对2019年度扶贫小额到户贷款贴息资金规模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资金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项目资金管理作如下要求:

  一、严格项目资金计划

  调整2019年计划发放小额到户贷款规模为4000万元,安排贴息资金200万元。其中:县农行承贷800万元,包括凤山镇200万元、洛党镇200万元、勐佑镇300万元、诗礼乡100万元,安排财政贴息资金40万元;县农商行承贷3200万元,包括凤山镇300万元、腰街乡50万元、洛党镇160万元、勐佑镇450万元(含习谦)、三岔河镇170万元、营盘镇370万元、鲁史镇350万元、小湾镇220万元、大寺乡160万元、诗礼乡380万元、新华乡170万元、郭大寨乡170万元、雪山镇250万元,安排财政贴息资金160万元。

  二、规范运作,强化资金管理

  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17〕213号)和《云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县级支出进度的通知》(云贫开办发〔2017〕222号)文要求,强化项目资金管理。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明确分管领导和业务人员配合相关银行做好小额信贷政策知识的宣传、建档立卡贫困户身份信息和贷款用途核实,确保项目资金运行规范安全。为方便贴息资金及时结算,资金由县扶贫办、财政局拨付到扶贫小额贷款贴息资金专户,县级相关银行根据贫困户实际贷款额度,核算贴息金额,在专户中据实列支后,到县扶贫办报账核销。

  现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即2019年9月19日至9月29日,如有异议,请与县扶贫办联系。

  附:凤庆县2019年扶贫小额信贷信息公示.xls

  联系人:李德军

  联系电话:0883-4212275

  监督电话:12317

  凤庆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凤庆县财政局

  2019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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