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索引号
fqxrlzyhshbzj/2023-00001
发布机构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0-09-24
临沧市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决算公开报告
作者:人社局 浏览次数:21 字体:【

监督索引号53092100331601000

临沧市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实施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

2.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并负责监督管理;贯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制度;指导和监督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

3.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建立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组织实施国家和省颁布的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贯彻落实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负责全县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的综合管理工作;组织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全县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和监督实施;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续接办法和社会保险基金统筹办法,拟订和贯彻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政策;贯彻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负责项目征地社会保障措施审核;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县有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对相关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

5.负责就业、失业和有关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有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关系法规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负责牵头拟订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统筹全县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引进管理指导工作;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负责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选拔推荐工作;负责“三支一扶”人员招募和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事调配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县人才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全县人才招聘、人才流动、人才引进、人才培训计划和政策;承办重点建设项目所需特殊人才的选调工作;拟订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和激励政策,负责拔尖农村乡土人才等技能人才的选拔推荐工作;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晋升技术等级的培训、鉴定(考核)和发证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表彰奖励政策制度;综合管理全县评比达标表彰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上报国家、云南省人民政府、临沧市人民政府表彰奖励和以凤庆县人民政府名义表彰奖励的人选;根据授权会同有关部门承办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开展的县级表彰奖励活动。

10.负责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

11.贯彻执行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协调、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法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措施并组织监督实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县级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档案。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简化办事环节和流程,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15.有关职责分工。与凤庆县教育体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凤庆县教育体育局贯彻落实;大中专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凤庆县教育体育局负责,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扎实做好稳就业工作

着力保持就业形势稳定。把稳就业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全面落实创业扶持政策,着力推动创业带动就业,抓实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加强对城镇各类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帮扶,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完善人力资源市场机制,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着力解决就业结构性矛盾,积极化解失业风险,确保全县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全县发放创业担保贷款7845万元,扶持创业530人,带动就业2219人;全县实现城镇新增就业4671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248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856人,开发公益性岗位464个,分别完成市级下达目标任务的102.21%、146.82%、103.13%、116%,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6%,控制在4%以内。

全力推进就业扶贫。一是开展多样化培训,做到应培尽培。利用“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春潮行动”、“云岭职工素质建设工程”和“农村青年创业致富‘领头雁’劳动力转移培训”等示范性培训,针对劳动力需求,组织人社、农业、扶贫、教育等部门联合开展引导性培训、专项培训、技能培训、专项服务培训、经营主培训、创业培训,依托云南宏华人力资源公司、新子路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保山天琪职业培训学校、云南科技教育培训学校等培训机构,免费对有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力特别是农村贫困劳动力开展订单、定岗、定向培训。2019年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26249人,其中引导性培训8111人,技能培训5160人,专项培训5728人,专项服务培训5356人,经营主培训1774人,创业培训120人,实现贫困家庭就业培训全覆盖。二是千方百计创造就业岗位,做到有业可就。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和乡村公共服务岗位就业一批,县内小微企业和个体企业招用一批,发展区域产业解决一批,省外转移就业一批,多渠道解决了劳动力就业困难的问题。在全县新增开发了142个公益性岗位,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在全县贫困劳动力中开发230个乡村公共服务岗位,用于安置贫困劳动力,全县共认定了13个扶贫车间,包括7家合作社、5家有限责任公司、1家矿泉水加工厂,带动就业744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77人。同时围绕返乡创业人员所面临的场地紧缺、基础设施不完善、公共服务不配套以及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通过整合资源,依托特色小镇滇红古镇的打造,投资1.5亿元建设“滇红茶双创产业园”,创建“扶贫车间”,采用“政府+企业+贫困户”的形式,提供贫困劳动力就业岗位,帮助不能到外地务工的贫困群众实现照顾家庭、兼顾农活与上班挣钱“三不误”。三是提升组织化程度,做到能转尽转。利用东西协作机制,依托沪滇劳务协作项目,扩大上海、广州等省外转移就业的规模,确保有外出务工意愿的贫困劳动力100%推荐就业。采取“四+”(“线上+线下”精准对接、“政策+市场”精准稳岗、“县内+县外”精准就业、“前方+后方”精准服务)模式实施精准就业。依托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凤庆德甯鑫辰人力资源服务管理有限公司与云南人力资源公司,提升劳动力转移组织化程度,加大省外转移就业规模,全面打通省内外就业渠道,远处瞄准“珠三角”、“长三角”人才市场,近处盯紧省内用工企业,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进行全面宣传动员,力争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至少有1人转移输出就业。2019年,累计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转移就业23836人,为贫困户增收1.35亿元。四是落实帮扶措施,抓实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扎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户就业扶持工作,因地、因人制定就业扶贫工作方案,创新就业渠道,做到每户至少有1人接受就业培训,掌握1-2门实用技术,通过转移输出、开发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等方式保证每户至少有1人稳定就业,稳步实现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的目标。

2.扎牢民生保障网

扎实推进精准扩面工作。继续聚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及重点人群,分类施策,进一步扩大参保覆盖面。着力推进工伤保险“同舟计划”二期工程,以新增企业、新开工建设项目为重点扩大参保覆盖面,加强已开工未参保建筑企业的参保引导工作。全县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达294735人,完成市级下达目标任务的100.82%,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22895人,完成市级下达目标任务的101.20%;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271840人,完成市级下达目标任务的100.79%;工伤保险参保16466人,完成市级下达目标任务的100.40%;失业保险参保12536人,完成市级下达目标任务的100.29%。

按时完成2019年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参加调整待遇的企业职工正常发放人员3863人,死亡人员40人,共计3903人。平均基本养老金调整待遇前为2395元,调整后为2550元,人均月增155元;参加调整待遇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常发放人员2522人,死亡人员31人,共计2553人。平均基本养老金调整待遇前为4409元,调整后为4601元,人均月增192元。

认真落实降费政策。联合税务部门深入企业、乡镇、社区开展宣传,不折不扣将中央社保降费减负政策落实到位。2019年5月1日起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交费比例由20%调整至16%。降低4个百分点,惠及我县169户机关事业参保单位,预计2019年度约减负1500万元。2019年5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19%调整至16%。降低3个百分点,惠及我县273户企业,预计2019年度约减负771.83万元。自2019年5月1日至2020年的4月30日止,工伤保险费率在现行费率的基础上下调20%,预计2019年度约减负138.12万元。从2017年1月1日起,全省失业保险总费率由1.5%下调为1%,其中用人单位缴费费率由1%下调为0.7%,个人缴费费率由0.5%下调为0.3%。降低费率的期限执行至2020年4月30日。全县涉及失业保险460户参保单位12604人,预计2019年度约减负400万元。

加强基金监管。严格执行财金制度,认真做好基金管理。

按照社保基金“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在农村商业银行开设了凤庆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和支出户,县财政局开设了基金财政专户。收缴的保费每月月底及时划入财政专户。财务人员按月编制养老金发放申请计划送达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及时将申请金额从基金专户划入社保基金支出户。上级下拨的各项补助资金皆直接划入财政专户。按时上报各类财务报表,上报数据真实可靠,无瞒报、虚报情况。专人按月与银行对账,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存款余额与会计账表一致。做到账账、账表、账单相符。专人按月与财政对账、编制财政专户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财政专户银行存款余额与会计账表等一致,做到帐帐、帐表、账单相符。

全力推进社会保险扶贫工作。一是摸清人员底数,精准核查对象。加强与扶贫部门的沟通联系,强化信息对接,全面筛查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名单,比对参保系统数据,清理制作未参保人员名册,核查未参保原因,找准问题,及时清零,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对不符合参保条件的在校学生、现役军人、服刑人员及死亡人员等群体进行造册登记,确保信息数据精准。2019年,全县符合参保条件人员56023人,领取待遇11695人,实现符合参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保率100%。二是审核对比数据信息,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筛查参保人员信息,锁定缴费人员,确定贫困对象和代缴对象,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依托驻村工作队员、镇村干部采取分片包干的办法,进村入户做思想工作,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应参保人员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做到符合参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应保尽保。三是落实代缴政策,做到应代尽代。人社、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密切配合、协调对接,动态掌握全县代缴保费人员基本信息,及时预算代缴居保费,精准识别,精准代缴,确保不漏1人,不错1人。2019年度符合财政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费的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人口1126人,落实代缴保费11.26万元,特殊群体政府代缴居保费政策全面落实,做到应代尽代。

3.强化人事人才支撑

做好人才招聘引进工作。一是认真做好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2019年全县计划招聘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31名,实际招聘25人,目前已全部到岗。二是配合教育部门完成2019年特岗教师的招聘和2016年特岗教师的转聘工作。三是完成2019年村官招聘为事业人员的面试、考核、考察、和聘用工作。

优化人才管理服务。一是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的各类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的办理工作,办理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800余本。二是做好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聘用合同续签、变更等工作,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管理。三是完成2018年全县562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四是推荐上报凤庆县第一中学杨树林和凤庆县农业农村局史国强2人为享受云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选。完成2019年脱贫攻坚专项奖励工作,我县共奖励嘉奖个人613人,嘉奖集体13个。

做好工资福利和退休工作。一是按月做好全县所有事业单位人员及机关工勤人员的工资审核审批工作。二是受理了66件1038人职务变动、学历变动、岗位变动、退休、死亡、病假期间等工资变动业务。三是完成了5756人(其中机关工勤136人,事业5620人)2018年正常晋升级别工资、档次工资、薪级工资审核审批工作,审核金额536万元。四是牵头完成全县“吃空饷”专项清理整治自检自查工作。通过自查,我县不存在“吃空饷”人员。

完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一是新建干部人事档案174本。二是完成了16个县直事业单位1111人次的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再复审了594人次公务员人事档案,向县委组织部移交了155本科级以下公务员人事档案。三是全年共接待档案查询786人次,因工作调动和机构划转调出人事档案38本(38人次)。

4.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抓劳动用工规范管理。抓好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签订工作,全县657户用人单位与13208名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完成市级下达我县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5%任务指标的98.3%。全县共审查集体合同33户,覆盖企业1261户,涉及职工8586人。

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全县共收到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7件,涉案人数为72人,涉案金额为70多万元。其中:调解处理5件,调解成功率100%。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处理2件,仲裁结案率100%。

抓劳动保障执法监察。一是常规检查各类用人单位751户,涉及劳动者1.063万人,在云南省劳动保障执法年审信息系统网上年审用人单位481户,涉及劳动者5692人。共接待投诉、举报,来电来访案件58件,涉及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共计1983.2万余元,涉及人数2000余人。二是共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工作6次,开展部门联动综合执法检查2次,共检查用人单位778户(次),涉及劳动者1.9396万人。三是行政协调处理(或转其他相关部门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44件,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立案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14件,发出责令改正决定书14份,责令14户用工单位整改。为1160名民工追讨回拖欠工资875.361万元。向社会公告拖欠农民工工资重大违法案件2件,列入欠薪“黑名单”2件。涉嫌欠薪逃逸(藏匿)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公安机关案件2件。四是开展治欠保支工作。健全完善“五项机制”,压实“四重责任”,建立“三个清单”,实行“五员监管”,落实“七项制度”。调整充实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认真执行《凤庆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规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及管理应急周转金。2019年1至10月份,收取7个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209.5万元,报告期止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账户余额912.33万元,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账户金额100万元,从源头上预防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发生。

深入开展人社工作领域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成立人社工作领域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设立工作专班并配齐工作人员,制定印发《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扫黑除恶治乱三年行动方案》、《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凤庆县人社领域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二十督导组督导云南省第一阶段边督边改问题清单的整改方案》和《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落实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20督导组第五组督导问题整改方案》等方案文件,层层签订工作责任书和承诺书,加强线索排查力度,深入开展好人社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截至9月底,共接待投诉、举报,来电来访案件57件,涉及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共计1968.97万余元,涉及人数1500余人。行政协调处理(或转其他相关部门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43件,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立案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14件,发出责令改正决定书14份,责令14户用工单位整改。为1135名民工追讨回拖欠工资819.87万元。向社会公告拖欠农民工工资重大违法案件2件,列入欠薪“黑名单”2件。涉嫌欠薪逃逸(藏匿)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公安机关案件2件。2019年4至6月,联合公安、文化、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全县8家歌厅、KTV娱乐场所开展扫黑除恶乱点乱象综合执法行动2次。

5.强化党建引领发展,全面从严治党

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突出强化党建引领人社事业发展,统筹抓好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基层党建各项工作中,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

党建工作责任制从严落实。一是落实主体责任。贯彻落实党组抓党建主体责任制,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党总支书记切实履行具体责任人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各分管领导都高度重视党建工作,坚持把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不断强化党建工作的主体意识、主业意识、主角意识,确保了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到位。二是按照县委统一部署,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作为重要载体,在有力、有序推动主题教育的同时,不断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化“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实践活动。通过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促进了党员铭记“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和“使命”,进一步激发了工作动力。促进了党员做忠诚守护、坚定传承、自觉践行“红船精神”的排头兵。促进了党员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三是抓规范化支部建设工作。按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规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召开了“局党组班子及乡科级党员干部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暨省委专项巡视、县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局领导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各党支部召开了组织生活会,高标准开展党员“民主评议”活动,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切实推进“互联网+党建”党支部建设工作,认真开展“云岭先锋”手机APP和“学习强国”手机APP的推广使用工作。实现了全局党员“云岭先锋”手机APP和“学习强国”手机APP安装使用全覆盖。认真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党费收缴管理和党务信息公开,建好、管好、用好党员信息库,正在开展人力资源市场流动人才党支部规范达标创建工作,同时认真巩固局党总支、机关党支部、社保与监察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成果。四是开展机关文体活动。进一步深化人社局文体团队建设,认真组织乒乓球、羽毛球、棋牌、书法等各类文体兴趣小组,常态化开展培训和比赛活动。加强妇女工作力度,保障女职工合法权益,在“三八”节期间,开展了“人社巾帼展风采”系列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滇红茶”诞辰80周年茶艺茶道表演,获得三等奖。加强工会工作,关爱职工身心健康,认真安排职工公休、节日慰问、生病住院慰问等,切实保障干部职工合法权益。五是深化结对共建工作。扎实开展在职党员“回社区报到服务”工作,加强与龙泉社区、勐佑镇新寨村、勐佑镇高山村、勐佑镇岔路村的结对共建活动,协助社区(村)做好文化教育、扶贫帮困、卫生整治等工作。认真指导“万名干部规划家乡”活动,开展党员干部职工结对帮扶困难家庭活动,组织党支部与贫困家庭建立“一对一”帮扶工作机制,通过定期走访、节日慰问、创业扶持、慈善捐赠等多种方式为贫困家庭送关爱、送祝福、送温暖,力所能及地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困难。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从严落实。年初专门召开全局会议,动员部署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局党组书记负总责,局党总支书记协助党组书记抓好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一岗双责”,各分管领导扎实抓好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股室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实施层级管理,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细落小落实。一年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安排部署会议2次,结合党组会、中心组学习讨论会对党风廉政建设进行研究部署13次。局党组书记、局长与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1次,开展班子成员谈心谈话2次,与全局干部职工进行集体约谈2次。分管领导与各股室、部门负责人进行廉政提醒谈话1次。通过签订责任书和开展廉政谈心谈话,及时了解了干部职工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状况,使全局干部职工进一步明确廉政建设工作责任。

预防惩戒体系建设从严落实。一是完善教育机制。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实践活动,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通过以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读书会、读书班等学习活动为契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了党风廉政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二是健全工作制度。通过召开会议,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县反腐倡廉工作部署,不断健全工作机制,扎实构建人社特色的惩防体系建设,突出抓好社保基金管理制度的细化和完善。全面落实党务、政务公开制度,接受群众监督;建立完善重大事项决策和责任追究等制度。通过制度约束,促使党员干部在工作中做到“一切按制度办、一切按程序走”。三是强化监督机制。对关键岗位、关键程序、关键人员,特别是高风险岗位适时适地实施“贴身”监督,重点防范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实现对廉政风险的有效监管。在此基础上,还推行了日常监督、专项检查和八小时之外延伸巡查,目前未发现违法违纪现象。四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局党组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人社工作发展大局和党建工作重要内容,制定年度计划,做到任务明确,责任落实。及时向县纪委汇报工作,自觉接受县纪委的监督和指导。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切实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认真落实党委班子成员与所分管党员干部谈话等制度,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严格谈话函询标准,不断改进谈话函询方式,发挥抽查核实的监督作用,防止了敷衍塞责、隐瞒事实、欺骗组织等情况的发生。五是增强干部队伍守纪意识。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全面落实。牢牢抓住局党组主体责任、局党组书记第一责任这个“牛鼻子”,推动党总支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克服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现象,解决了一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把工作推动延伸到部门、责任落实到部门。发挥好纪检员党内监督作用,在上级纪委和局党组领导之下,局纪检员能挺直腰杆、瞪大眼睛,勇于监督、秉公执纪。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人社干部队伍。全局干部职工都能对党忠诚,切实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认真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好干部标准,抓好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层层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提振了全局干部职工精气神,增强了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根据纪法衔接、执纪执法贯通的新要求,切实加强能力建设。局党组班子带头找短板、补差距,从工作作风、学风、文风抓起,强化机关作风建设。六是加强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人社干部队伍。首先通过明确岗位职责,做到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做。对各股室、局属各单位每个具体岗位分内应做的事情进行明确,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岗位,把责任落实到人头,保证每个岗位都有人,每个人都有岗位。其次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做到工作不养闲人,单位不养懒人。一方面,抓好制度完善工作,针对效能建设薄弱环节,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管理制度,同时把解决问题与建章立制紧密结合起来,建立以制度促效能的良好运行机制。另一方面,抓好制度的落实,通过开展督导检查等方式,加大制度执行情况的跟踪督察力度。真正实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事做”。再次是突出窗口单位作风建设,全面提升人社服务质量。经过一段时间的工作作风持续整顿治理,目前全局干部职工都能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原来时间观念不强、懒散、拖拉的个别同志也一改常态,认真执行上下班制度,从未出现无故“空窗”、擅自离岗等现象,呈现出“事事有人做、人人有事做”的良好局面。各窗口服务人员服务态度转变较大,服务质量得到大幅度提升。接待办事群众,工作人员都能做到笑脸相迎、主动问候,杜绝了“生硬冷傲”的语言和“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给办事群众“回家”的感觉。

6.综合工作顺利推进

一是全面完成2019年县委、县人民政府下达我局向上争取资金和招商引资工作任务。

二是积极与县调查队衔接,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各项收入分配政策,不断增加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9年第一季度实现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6377元,增幅为8.4%,全市排名并列第5位,二季度实现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2583元,增幅为8.8%,全市排名并列第6位,三季度实现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9463元,增幅为9.1%,全市排名第4位,预计全年增幅达9%,达30033元。

三是认真做好安全生产、综治维稳、河长制、全国卫生城市创建、美丽县城建设、防艾、计生、妇女等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局机关(下设10个职能股室为:办公室、规划统计和信息网络管理股、人才工作和就业促进股、专业技术人员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劳动关系股、工资福利与退休管理股、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股、人事档案管理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政策法规和信访股。),就业中心、社保局、城居保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5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6人),事业编制4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事业人员4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8人),其他人员6人,主要是公益性岗位人员4人,临时聘用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3,867.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67.2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3718.83万元对比增加148.4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一是机构改革职能划转,减少人员32人,其中,转出到医保局29人、组织部1、退役局2人;二是项目预算支出增加,年初预算13万元,年度项目追加2459.97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2,293.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52.74万元,占总支出的63.35%;项目支出840.32万元,占总支出的36.6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3718.83万元对比减少1425.7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机构改革职能划转,减少人员32人,其中,转出到医保局29人、组织部1、退役局2人,人员经费支出减少较大,二是项目跨年度实施,形成项目资金结转结余较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52.74万元。与上年2223.45万元对比减少770.7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机构改革职能划转,减少人员32人,其中,转出到医保局29人、组织部1、退役局2人,人员经费支出减少较大。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5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43%。具体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详见附表。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40.32万元。与上年1495.38万元对比减少655.0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项目跨年度实施,形成项目资金结转结余较大。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详见附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93.0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3752万元对比减少1458.9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机构改革职能划转,减少人员32人,其中,转出到医保局29人、组织部1、退役局2人,人员经费支出减少较大,详细信息请参看公开附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36.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3%。主要用于人力资源事务支出。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36.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09%。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在职职工工伤、生育保险支出、退休人员补助以及大学生就业见习补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77.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9%。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管理事务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53.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3%。主要用于大学生村官生活补助及保险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9.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8%。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万元,支出决算为5.51万元,完成预算的78.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51万元,完成预算的78.71%。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下半年没有驾驶员,未使用公车。我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没有因公出国(境)情况,公务接待25批次438人,公务接待减少。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4.6万元,下降4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51万元,下降69.2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9万元,下降2.44%。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下半年没有驾驶员,未使用公车。我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没有因公出国(境)情况,公务接待25批次438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万元,占36.3%;公务接待费支出3.51万元,占63.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劳动执法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5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5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3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领导莅临单位检查指导工作和乡镇相关业务经办人员培训以及对口部门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7.97万元,较上年实际支出207.79万元减少99.82万元,同比减少48.04%,主要原因是跨年度实施项目,项目年终没有完成。机构改革职能划转到其他单位。人员划转,转出到医保局29人、组织部1、退役局2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临沧市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资产总额4895.5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014.71万元,固定资产880.8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1734.48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161.0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3411.6万元,固定资产减少250.5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减少0.64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9)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10)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100331601111

附件:临沧市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决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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