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全县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凤庆县医疗保障局公布举报投诉方式,收集违法违规线索,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一、举报对象及内容
(一)定点医疗机构:1.虚假诊疗、虚构住院、 串换医疗项目或药品耗材,聚敛参保人医保卡,空刷套刷医保卡等违法违规骗保行为;2.雇佣无资质人员冒用他人名义开展诊疗活动等违法违规骗保行为;3.协助他人虚假住院购药、虚构医药服务项目违法违规骗保行为;4.重复收费、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过度诊疗、过度检查、挂床住院、超量开药及未严格执行实名制就医管理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
(二)定点零售药店:1.虚构、伪造处方销售药品耗材,盗刷医保违法违规骗保行为;2.以购药名义空刷医保卡违法违规骗保行为;3.倒卖“回流药”违法违规骗保行为;4.将保健品、化妆品及生活用品等串换成医保药品刷卡支付等违法违规骗保行为;5.为非定点零售药店、暂停医保结算资格期间的定点零售药店或其他机构提供医保费用结算等违法违规骗保行为;6.定点零售药店通过超量售药、诱导参保人集中刷卡及未严格执行实名制购药管理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
(三)参保单位及个人:
1.参保单位医保费缴纳不到位、虚构劳动关系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虚构参保条件,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资格等违法违规行为;2.参保人通过享受医保待遇的机会转卖倒卖药品、重复报销的违法违规骗保行为;3.参保人将本人的医保凭证转借他人或冒名就医的违法违规骗保行为;4.参保人隐瞒事实真相,将应当由第三方负担的医疗费用进行医保报销的违法违规骗保行为;5.参保人虚构证明材料违规办理特殊病、慢性病待遇资格的违法违规骗保行为;6.医务人员凭借职务便利使用医保待遇骗保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医保部门:1.医保基金审核检查责任不到位、违规办理医保待遇、违规支付医保费用、违规拖欠“两定”机构费用、违规审批设立医保“两定”机构等问题;2.公职人员贪污挪用医保基金,内外勾结欺诈骗保问题;3.利用职务便利以权谋私、收受贿赂等问题。
二、举报方式
(一)电话方式
凤庆县医疗保障局:0883-4217938,0883-4214855
受理来电时间:2025年5月至2025年12月,每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8:30至12:00、14:30至18:00
(二)邮寄信件方式
凤庆县医疗保障局:凤庆县凤平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邮编:675900
(三)电子邮箱方式:ybzx4217938@163.com
(四)来访接待地点
凤庆县医疗保障局综合监督管理股
接待时间:每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8:30至12:00、14:30至18:00
三、其他事项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参保群众积极主动、客观真实反映问题,问题线索举报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严禁借举报名义对他人诬告、陷害。反映问题线索需明确反映对象、发生时间、相关问题,并请注明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凤庆县医疗保障局将履行保密义务,对举报人及举报的内容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坚决认真查处问题线索。
特此通告。
凤庆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5月21日